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12-035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2年12月14日、12月17日和12月18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19日起停牌,公司进行了相关核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2年12月14日、12月17日和12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出具了陕西省耀县水泥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协议受让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陕西省耀县水泥生产技术服务公司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398,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2年12月6日起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
㈡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书面致函征询了控股股东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和陕西省耀县水泥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并取得其书面回复。除上述陕西省耀县水泥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协议受让公司股份事项外,征询结果为:
⒈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18日期间:
⑴上述各方均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⑵上述各方的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除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副厂长李进建的妻子郝玉先有卖出公司股票情形外,均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郝玉先持有和卖出公司股票情况为:
2012年11月29日持有公司股票2600股,12月14日卖出1000股,成交价格5.87元/股,12月18日卖出600股,成交价格6.76元/股,2012年12月18日收盘时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
⒉上述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均:
⑴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⑵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㈢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18日期间,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㈣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㈥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按规定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12-036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川先生递交的辞职书。王福川先生因任期已满六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福川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王福川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王福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王福川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