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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千亿超募资金“趴”账上
    180家公司投入理财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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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有备过冬
  • 使用更灵活 监管更严格 上市公司闲钱使用“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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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千亿超募资金“趴”账上
    180家公司投入理财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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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更灵活 监管更严格 上市公司闲钱使用“有规可循”
    2012-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世瑾 ○编辑 邱江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周末正式出台。本次监管指引开始实行的同时,2007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即被废止。市场人士认为,与原有通知相比,新的监管指引的监管思路既加强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又强化监管与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原有通知对于闲置募集资金投向规定: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而对于非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的闲置募集资金投向,比如对非高风险权益类证券投资该当如何处理,原有通知未有明确说明。对此,新的监管指引则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开了“绿灯”。

      市场人士表示,对上市公司而言,许多闲置流动资金只能以一年期定期存款甚至活期存款的方式进行理财。在理财方式与普通人别无二致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大笔资金交由上市公司管理的必要性值得质疑。

      当然,在希望通过投资产品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不应忽视其中潜在的风险。监管指引为此规定了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等。一位零售银行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从银行途径购买理财产品是上市公司获得保本承诺产品的主要途径。“从实际购买产品的情况来看,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占到上市公司购买的绝大部分,由于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比较谨慎,我们几乎没见到过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上市公司。”

      尽管如此,强化对保本承诺的监管仍有其必要性。今年亚星锚链理财引起的风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据了解,公司以2.5亿元自有资金参与国联信托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作为向湖北华清电力发放贷款用于溇水江坪河水电站项目建设,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一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笔为期18个月的信托计划年利率高达15.2%,看起来十分诱人。不过,从事后进展来看,高收益的背后隐藏了本金可能遭受损失的重大风险。更令人担忧的是,中技实业抵押的土地已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16日执行司法查封,查封期二年。尽管公司此后披露,抵押物未被设定多重抵押,国联信托是唯一抵押权人,但是否需要对抵押物实施执行变现仍不可知。

      同时,出于“市场化、主业化、规范化”的目标,监管指引规定,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监管指引统一并强化了董事会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时间要求。目前上交所要求每半年一次,深交所要求一年一次,而监管指引统一要求为每半年一次。

      监管趋严的同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市场化的特征也愈发明显。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目前的6个月期限延长至12个月,同时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并从目前仅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统一为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