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5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安娜”)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的正式通知。其于2012年12月25日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名称:林国芳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股份享有公司持续增长的收益。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 | 占公司股份比例(%。) |
2012-12-25 | 153,420 | 33.096 | 0.95 |
增持前后的情况:
股份数(股) | 占公司股份比例(%) | |
增持前 | 100,267,440 | 62.4 |
增持后 | 100,420,860 | 62.5 |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拟在首次增持日期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他说明
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上述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及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以后,及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