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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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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高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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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5 股票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12-046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19号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三楼查理厅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631名,代表股份共580,815,411股(其中:A股为340,139,812股,H股为240,675,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8.6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会计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352,808,52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9.94%,

      反对票206,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0.06%。

      2.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方式;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5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限售期;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7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上市地点;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8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9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2.10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3%。

      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5%,

      反对票2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5%。

      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赞成票352,803,92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9.94%,

      反对票20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0.06%。

      5、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52,803,92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9.94%,

      反对票20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0.06%。

      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8%,

      反对票205,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2%。

      7、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18,086,37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8.88%,

      反对票205,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12%。

      三、律师见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周浩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2)第207号]。

      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有效投票总数为353,015,123股(其中:A股为340,095,112股,H股为12,920,011股),第2项有效投票总数为18,292,277股(其中:A股为5,372,266股,H股为12,920,011股)、第3项议案有效投票总数为18,296,477股(其中:A股为5,376,466股,H股为12,920,011股),第4项、第5项议案有效投票总数为353,009,423股(其中:A股为340,089,412股,H股为12,920,011股),第6项、第7项议案有效投票总数为18,291,877股(其中:A股为5,371,866股,H股为12,920,011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5 股票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12-04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19号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三楼查理厅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本次类别股东会”),出席本次类别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经授权A股股东代理人共629名,代表股份共340,139,81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额的82.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类别股东会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会计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类别股东会审议,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1.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方式;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5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限售期;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7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上市地点;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8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9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1.10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20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09%,

      反对票2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91%,

      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 20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5,166,3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96.17%,

      反对票 20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3.83%。

      三、律师见证

      本次类别股东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周浩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2)第208号]。

      注:

      1、本次类别股东会第1项议案有效的A股投票总数为5,372,266股,第2项议案有效的A股投票总数为5,376,466股,第3项、第4项议案有效的A股投票总数为5,371,866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5 股票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12-048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19号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三楼查理厅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次类别股东会”),出席本次类别股东会的H股股东及经授权H股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共240,675,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额的99.4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类别股东会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会计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类别股东会审议,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1.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方式;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5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限售期;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7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上市地点;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8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9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1.10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12,92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

      本次类别股东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周浩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2)第209号]。

      注:

      1、本次类别股东会全部议案有效的H股投票总数为12,920,011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