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2—05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纸公司” )拟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先帅百货” )销售生活用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舞阳银鸽纸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舞阳银鸽” )拟采购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生物” )淀粉。因公司和先帅百货以及永乐生物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两项交易额预计都将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永城市芒山路中段路西
法人代表:陈振连
注资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阀门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专用设备、家俱销售;家电维修;劳动保护服加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珠宝首饰零售
2、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乐县城东环路北段西侧
法人代表:陈国平
注册资本:伍仟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玉米收购、销售,机械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L—乳酸项目筹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2—05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25日上午9:00,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十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拟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先帅百货”)销售生活用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舞阳银鸽纸产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生物”)淀粉。因公司和先帅百货以及永乐生物实际控制人均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两项交易额预计都将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2—05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区搬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公告了《关于向漯河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让土地的议案》(编号:临2012—048)的事项,2012年11月2日公司与漯河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书》,出让公司部分厂区土地285.26亩,2012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漯河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上述合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9,952万元人民币。此笔资金将计入专项应付账款,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