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2-031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让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将所持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出让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4名。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让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32)。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4名。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33)。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2-032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让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出让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出让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光显”)持有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非公司”)5%的股权,原始投资额为4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企业调整计划安排,广电光显拟以南非公司2011年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对应的5%股权即486.56万元为出让价格,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南非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损益按照对应的5%股权比例归广电光显所有。交易完成后,广电光显将不再持有南非公司的股权。
(二)审议程序
因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规定的情形,故该出让股权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回避了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四亿元
经营范围: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备、电器产品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2012年11月30日,仪电电子(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5亿元。
2、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平
住所:宜山路829号北面5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占95%
上海广电信息电子销售有限公司占5%
经营范围:光电子显示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家用视听设备、仪器仪表及部配件的设计与销售,数字背投电视机、终端显示器、光显组合机控制器的生产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营业期限:2006年2月至2021年2月
截止2012年11月30日,广电光显的主要财务数据是:资产总额4025.97万元,负债总额1597.53万元,净资产2428.44万元;营业收入8204.94万元,净利润13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广电光显出让持有南非公司5%的股权。
南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南非西北省格伦库瓦工业区11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南非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净资产13553.45万朗(南非币),折合人民币约为9731.38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广电光显拟以南非公司2011年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对应的5%股权即486.56万元为出让价格,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给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南非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损益按照对应的5%股权比例归广电光显所有。交易完成后,广电光显将不再持有南非公司的股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南非公司股权出让后,将会给广电光显带来超出原始投资10倍以上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本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本次关联交易没有也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意见函
(三)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2-033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管理的SVA(包括金星等)注册品牌彩电产品的全国维修和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管理。
·本公司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产品售后服务委托业务,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SVA品牌信誉和用户利益,保障SVA品牌彩电产品在当前停止销售的情况下,售后服务工作能顺利进行,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新平显”)具有丰富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维护保障的经验,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电子集团”)拟将其管理的SVA(包括金星等)注册品牌彩电产品的全国维修和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给晶新平显管理,双方经协商后签订《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二)审议程序
因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规定的情形,故该委托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回避了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四亿元
经营范围: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备、电器产品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2012年11月30日,仪电电子(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5亿元。
2、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平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40号28号楼2楼210B
办公地址:上海市剑川路9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叁仟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产品,家用视听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的销售及服务,电子电器产品、计算机终端设备的生产和加工,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1日至2060年10月20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4000473743。
截止2012年11月30日,晶新平显的主要财务数据是:资产总额12,232万元,负债总额9008万元,净资产3224万元,营业收入23,529万元,净利润13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晶新平显与仪电电子集团签署的《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的交易标的:SVA品牌彩电产品的全国维修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晶新平显全权管理2009年12月31日前原SVA品牌彩电产品已实现销售的质保产品在中国(除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范围内的售后服务和保障业务。
(二)委托管理的期限
本次委托期限为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委托管理费用
委托期内,仪电电子集团每月支付晶新平显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服务管理费(不含人工工资)。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产品售后服务委托业务,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产品售后服务委托业务,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意见函
(三)《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2-034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谨慎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光显技术有限公司出让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广电晶新平面显示器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SVA品牌彩电产品售后服务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2、上述出售股权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业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费收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