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6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
5、会议主持人:乔鲁予;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409,238,53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7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409,238,53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赞成409,238,53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清伟、殷长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68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李鹏志和独立董事职慧、李新中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于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69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2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山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全部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于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70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或其他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也不会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劲嘉股份”)于2012 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为人民币17.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0,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28.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5,186.95万元。截止2012 年9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额为97,255.48万元。
二、上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11月13日归还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剩余部分于2012年12月1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管理专户。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的同期财务费用。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从2008年初开始实施前期准备工作,拟延期至2013年6月30日完工并投入生产,预计2013年第一季度前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将会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按同期借款利率与存款利率之差计算,预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40万元。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龙隆、李新中、王忠年、职慧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应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全部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朱项平、谭旭就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劲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有理由相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劲嘉股份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议案无异议。
七、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