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0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和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各银行授信情况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公司拟用于抵押和担保的资产包括:
1、公司位于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的13宗房61,923.36平方米房产及所涉及土地作抵押。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自国用(2008)第013682号。房产证号:自房权证2012字第051702765号、第051703670号、第051703682号、第051703694号、第051703701号、第051703713号、第051703737号、第051703749号、第051703750号、第051703762号、第051703774号、第051703786号、第051703798号。
2、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新区龙华路以西地块,126295.8平方米及附属建筑或在建工程,土地证号:龙国用(2010)第115761号。
3、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区A区01-9-1地块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建筑或在建工程。
4、根据各银行授信情况,部分授信需公司股东黎仁超先生、赖红梅女士及其配偶提供连带担保或保证。
各银行具体授信情况预计如下:
1、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2、中国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3、工商银行自贡市分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4、建设银行自贡市分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5、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6、华夏银行成都青羊支行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7、汇丰银行成都分行拟综合授信等值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8、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拟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9、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拟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6亿 ,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10、交通银行自贡分行拟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亿 ,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各银行利率优惠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融资银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杨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军先生、林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7日。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罗军先生、林雨先生简历
罗军先生:工程师,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89年7月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热能动力工程专业,1989年7月起,历任东方锅炉实业公司、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员、设计处设计员、设计室主任、市场营销部经理、市场营销部部长,2005年10月起,任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兼外贸部部长,2007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09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国内营销总监兼国内销售公司总经理。
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8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雨先生:高级工程师,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原上海机械学院)热能工程专业。1992年7月起,历任东方锅炉实业公司、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员、主任工程师、技术发展部副部长、设计处副处长,2006年8月起,任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计处处长,2007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计处处长,2008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计一处处长,2009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1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林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8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证券代码:002630 公告编号:2012-04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现场召开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7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星期二)、1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813-4736870
传 真:0813-4736870
(3)会议联系人:李伟、李大江
(4)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643000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议案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 | 《关于聘任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若委托人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5、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