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
(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
(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护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拓宽基金销售渠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业务指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13年1月12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86(10)8806-1446
电子邮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邮政编码: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