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28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112
联系人:牟冲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咨询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周研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热线: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二钢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2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纯债债券发起 | ||
基金主代码 | 10006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1月4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1月4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1月4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1月4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3年1月4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富国纯债A | 富国纯债B | 富国纯债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00066 | 100067 | 100068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 是 | 是 | 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8%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5%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2)投资者在申购B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后端申购费,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1.0% |
1年—3年(含) | 0.6% |
3年—5年(含) | 0.4% |
5年以上 | 0 |
(3)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对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
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 | A类、B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 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
30天以下 | 0.1% | 0.1% |
30天(含)—1年(含) | 0.1% | 0 |
1年—2年(含) | 0.05% | 0 |
2年以上 | 0 |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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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请详见于2010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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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上直销定投:1)最低金额200元;2)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兴业卡、邮政卡、平安卡、光大卡、交行卡、温州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浦发卡(通联支付)、农行卡(通联支付)、交行卡(通联支付)、天天盈支付和支付宝支付。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544;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3年1月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6、咨询方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