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7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12月27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练志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练志良先生简历:男,1984年0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2012年7月份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练志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九楼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号码:0755-23818685
办公邮箱:lian@sunyes.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5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1月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徐冰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