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5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小如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8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4.62%。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8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改聘公司 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决策权限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8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8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8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认为,贵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2年1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