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设稽查总队第六第七支队
专司沪深及周边违法案件查处
专司沪深及周边违法案件查处
2012-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中国证监会已于12月27日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两个支队各50人规模,分驻上海、深圳,在稽查总队集中统一办案的体制框架内,负责查处上海、深圳及周边区域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上海、深圳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市场主体最富集的区域,也是证券市场案件多发、高发的热点地区,稽查执法任务一直非常繁重,同时,当地沪、深证券交易所也是监控市场异常交易和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最前沿。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稽查总队第六、第七支队是证监会立足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形势任务需要,不断深化执法体制、加强稽查力量的又一重要举措。在沪、深两地增设直属的稽查执法分支机构,有利于监管部门更贴近市场前沿,实现稽查力量下沉一线,进一步密切稽查部门与一线监控部门的联系,从而在保持稽查总队专业突出、集群办案优势的同时,强化稽查执法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据了解,支队还将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深圳分局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还将以六、七支队成立为契机,继续加强证券执法与司法的对接协作,推动证券执法体制的改革创新。特别是发挥沪、深地区证券领域司法资源较为成熟的优势,拓宽司法介入证券执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渠道,通过探索特殊的机制安排,促进与当地司法部门的顺畅对接。
2007年底,中国证监会组建稽查总队,专门承办证券期货市场重大、紧急、跨区域案件。5年来集中查办了近300起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