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成功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具体情况为:
1、债券名称: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私募债券发行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3、债券形式:本期私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私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私募债券为3(2+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私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50%。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私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私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专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私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私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私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私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私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份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私募债券全部或部份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私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私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私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的回售业务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提供服务,由承销商通过场外方式自行处理,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需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
10、计息方式: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的前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1、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12月27日。
12、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6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12月27日至2014年12月26日。
14、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15、付息首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4年的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18、承销方式:本期私募债券由承销商光大证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私募债券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私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登记注册安排:本期私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债券登记注册申请。
24、提供转让服务安排:本期私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提出本期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服务的申请。
25、偿债保障机制: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偿付工作小组、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定《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以期切实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之权益。
26、限制股息分配措施:公司承诺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证金,则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