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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13-00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7日上午9: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2人,代表股份261,657,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261,030,466股,反对405,199股,弃权221,6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同意260,966,566股,反对399,7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同意260,945,166股,反对421,1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同意260,966,566股,反对399,7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260,966,566股,反对399,7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同意26,0959,466股,反对406,8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7、授权事项

      同意260,966,566股,反对399,799股,弃权290,90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宋世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13-00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以不超过每股5.1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方案已经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3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2月21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期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政编码:244061

      电话:0562-2809086 传真:0562-2809086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