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编号: 临2013-00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15日上午10:00在南昌市富豪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44,447,427股,占总股本的48.0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宋承志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并经董事长指定,由董事陈文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宋承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3)选举陈逢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4)选举曹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5)选举倪先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6)选举喻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7)选举赵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8)选举曾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9)选举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10)选举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11)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12)选举袁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钱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选举安金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3)选举辛仲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44,447,4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