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0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1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2号广州富力君悦大酒店三楼
宴会厅二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85,760,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46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884,7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322%;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合计3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88,644,8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49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原有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8,642,6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