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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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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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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6版:信息披露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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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金材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1日、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分别于2013年1月10日和2013年1月14日刊登了两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74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26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78,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4名监事及2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方海燕律师、姚继伟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436,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48,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1,451,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238,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增加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公司第一大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总计30,486,422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公司可以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增加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3.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62,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5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公司第一大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总计30,486,422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941,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238,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81,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方海燕律师、姚继伟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本公告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