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3-00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截至目前持本公司63.83%的股份)的《关于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案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一。鉴于中交集团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调整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审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 否 |
调整后的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登记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8日
附件一:《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提案》
为适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对涉及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相关问题的行政许可、行业监管及窗口指导政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将正在筹建中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变更至人民币50亿元,各方持股比例不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未来财务公司的资金充足,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并进一步增强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已于2013年1月11日与中交集团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签署了《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一、在申请财务公司开业阶段增加对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至人民币50亿元,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出资人民币4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5%,中交集团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
二、财务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财务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三、《补充协议》为已签署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出资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出资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出资协议》内容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补充协议》由双方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大幅提高财务公司资金运作和风险资产规模,对财务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模及方向产生积极的影响,亦将对提供公司利润水平带来积极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已签署但尚未生效。本次交易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公司开业申请文件一起提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亦已于201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批准。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 | 关于变更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注: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任何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