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房产销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3-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房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房产销售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协议的履行,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一、情况概述
2013年1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自然人李晖、辛浩鹰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将坐落于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锐智双子星2号楼7层和11层销售给自然人李晖、辛浩鹰,销售总价为3,615.95万元。
二、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协议标的情况
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号锐智双子星2号楼7层和11层,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闸字2011第002906号。
2、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自然人李晖、辛浩鹰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12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房产销售合同的公告》(临2012-043)。
三、协议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人民币3,615.95万元
2、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当事人如发生违约行为,本公司可按照《房地产销售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六、备查文件目录
开创公司与李晖、辛浩鹰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