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3-002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1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轨发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转向架项目资产作价人民币9,238万元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尔斯通公司”)增资。上海阿尔斯通公司另外两家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将分别以人民币现金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阿尔斯通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00万美元增加至人民币27,802万元,上海轨发公司、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分别为60%、34%和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武汉北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的合资方主体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唐山轨道客车有限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武汉北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中的合资方主体由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出资方式进行必要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北车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七装备公司”)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发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北车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二七装备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75%,中关村发展集团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25%;经营范围为“矿用电动轮自卸车等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珠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珠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96,5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吉林省高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股份”)收购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吉林省高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电动”)35.59%的股权,并同意长客股份再以人民币3,093.4万元认购高新电动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长客股份将持有高新电动51%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装备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北车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以下简称“西安车辆厂”)的经营性资产。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0日出具的以201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拟处置经营性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2〕504号),西安装备公司收购西安车辆厂经营性资产需支付人民币13,273.58万元。该项收购所需资金全部由西安装备公司自筹解决。此次收购需履行进场交易程序,最终金额以进场交易确认金额为准。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殿国、奚国华、林万里予以回避,由四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车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车集团下属集体企业大同机车实业公司所持有的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公司”)16.79%股权和中国北车集团下属子公司大同机车社区管理中心所持有的煤化公司0.2%股权,收购价分别为人民币615.49万元和人民币7.33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同车公司将持有煤化公司100%股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殿国、奚国华、林万里予以回避,由四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3-003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方平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的经营性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车公司”)收购大同机车实业公司所持有的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公司”)16.79%股权和大同机车社区管理中心所持有的煤化公司0.2%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同车公司将持有煤化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