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建议
实现理财市场统一监管
⊙记者 郭玉志 李丹丹 ○编辑 衡道庆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从境外市场来看,在财富管理行业实行功能监管是主流趋势。我国应尽快实现理财市场统一监管和功能监管,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试点稳步推进,并适时启动《证券法》和《信托法》修改工作,为实现理财市场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吴晓灵是在“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据悉,当前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出现诸多问题,例如,理财产品透明度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缺乏市场整体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机制,部分理财产品还游离于监管之外等等。
吴晓灵指出,理财产品是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领域,增强理财产品透明度有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是资金信托产品,而法律关系不清晰、产品收益核算不透明是银行最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据悉,增强金融产品的透明度能更好地处理消费者与银行的关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金融机构获取的利润更加公平合理。吴晓灵指出,产品透明的关键是揭示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产品风险的关键点。
对于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事件,吴晓灵认为,华夏银行不应承担其理财产品对投资者所造成的全部风险,虽然金融机构需要增强理财产品的透明度,但是投资者也需要承担其应有的责任。
吴晓灵说,现在市场上理财产品法律性质并不明晰,投资者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时其实并不清楚其购买的产品是债权关系、股权关系还是信托关系,金融机构需要明示产品法律关系,否则让投资者承担风险是难以完全做到的。
去年底,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监管范围,并加强了对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对此,吴晓灵表示,按份额发售的理财产品其本质是投资基金,其发售份额的持有人超过200人即为公募基金,应按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布信息;200人以下的应有规范的信息披露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吴晓灵指出,法律修订后主要监管的是市场行为,而不是市场主体,只要涉及相关方面的市场行为,无论是银行、证券、基金等都受到证券投资基金法监管。
在理财市场统一监管的具体措施上,吴晓灵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一方面,按照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财富管理市场。例如,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由独立的部门负责管理理财产品和投资账户,并向证监会领取执业许可,实行牌照制管理;同时,其发行的公募产品必须向银监会、保监会以及证监会报备;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发行200份以下的私募产品仍归目前的监管部门监管,但应将产品信息与证监会共享。
另一方面,吴晓灵建议,适时启动《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改工作,扩大对证券的界定范围,规范信托经营行为。
吴晓灵认为,目前《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法基础已经具备,抓紧修订《证券法》,适当扩大证券的界定范围,既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能为目前的理财市场纳入统一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