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领先科技 股票代码:000669 公告编号:2013-005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18日 下午14时30分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10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陈义和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此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公司股份为132,931,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9,027,887万股的49.41%。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的黄煜、蒲松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李宇航先生累积得票132,931,165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梁秉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梁秉聪先生累积得票132,931,165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8.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8.2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同意此项议案为132,93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9、审议《关于选举赵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无效。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笔误将第九项议案内容写为《关于选举乔洪信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第九项议案应为《关于选举赵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导致本次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事项不一致,本议案由于在通知程序上存在瑕疵,议案表决无效。公司将于下一次召开股东大会时重新审议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煜、蒲松
3. 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议案一至八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于议案九的通知程序存在瑕疵,故关于议案九的表决无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