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2月4日召开。
详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发行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在此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发行利率
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薄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为准;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8、为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注册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发行登记手续。
4)、其他一切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8日
●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其中议案1经公司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201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9月28日、2013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3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3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