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08号文核准,原定的募集期间为:A级: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2月6日;B级: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3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A级的募集时间调整为: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6日,B级的募集时间调整为: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5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上海浦发银行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3年1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3年1月21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复牌。该股票当日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该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采用交易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