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凯诺科技 编号:临2013—002号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月15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陶晓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陶晓华、王建华、张建良、王莉、朱正洪等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朱正洪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现公司董事会提名穆炯(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王莉、朱正洪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穆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2月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穆炯简历
穆炯:女,1971年9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1年1月至2006年10月先后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财会工作,2006年11月至今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凯诺科技 编号:临2013—003号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2月7日(星期四)上午10: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穆炯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新桥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许庆华
电话:0510-86121071
传真:0510-86126877
联系地址:江阴市新桥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6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目录: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补穆炯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