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 | |
基金主代码 | 51915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1月25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1月25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A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152 | 519153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非整数份额部分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8% |
100万≤M<200万元 | 0.5% |
200万≤M<500万元 | 0.3%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 A类份额赎回费率 |
0-29 | 0.75% |
30-364 | 0.1% |
365-729 | 0.05% |
730及以上 | 0% |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 C类份额赎回费率 |
0-29 | 0.75% |
30及以上 |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010-68730888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查樱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销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联系人:谢小华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郭伟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联系人:杨文川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吴倩
公司网址:www.gtja.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329;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698-9898
联系人:马骏杰、孙凯
公司网址:www.xsdzq.cn
1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50035/0755-83025723
传真:028-8615733/0755-8302599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4)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联系人:甘霖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5)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1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
联系人:陈安涛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16168
联系人:郑舒丽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95579
联系人:李良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人代表: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周嬿旻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栋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
2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汤素娅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13年1月25日起(含六日)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