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于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列表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2,129,86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25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一、 | 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152,129,868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大明、常娜娜
3. 律师的结论意见:公司二○一三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新赛股份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