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试点
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仅需缴15%
⊙记者 时娜 ○编辑 李剑锋
深圳前海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了《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和相关的人才认定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前海已正式启动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试点。
根据相关办法,2013年1月起,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经前海管理局认定后,工资薪金个税实质仅需缴15%,且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称“个税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的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补贴暂行办法指出,每年3月份接受上一年度的财政补贴申请,市政府仅对适用个税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所得予以补贴,对适用个税20%税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不纳入补贴范围。而工资薪金所指的是,境外员工个人因在前海注册的公司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形式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同时公布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称“人才认定暂行办法”)规定,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申请认定基本条件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人士,或港澳台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创办或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在前海登记注册,属于前海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认定程序上,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由前海管理局进行人才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认定意见有效期为一年。
分析人士指出,以上两个办法的发布,意味着前海已正式启动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试点。前海将通过对高端紧缺人才进行个税补贴的方式,突破人才资源的跨境跨区域流动整合等障碍,吸引高端人才向前海聚集,同时也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上为全国探路。
另据了解,前海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也将于春节前后公布,在此基础上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将浮出水面。批复中已明确,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改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