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股票代码:600589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9.84亿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9亿元、1.31亿元和0.85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8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受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业绩出现波动。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1,286.28万元、160,252.90万元和132,353.2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44%、22.06%和-17.41%;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879.76万元、13,084.13万元和8,508.4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32%、20.26%和-34.97%。201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94.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8%;实现净利润9,09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39%,由于公司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了对揭阳中泰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出售,实现收益49,302,608.78元,使得公司2012年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46.39%,剔除股权出售收益的影响后,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约8.84%。未来全球经济若未出现复苏或者复苏缓慢,将继续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化工原材料行业增长缓慢,公司单一的业务结构面临一定的市场替代风险。2011年度,公司主要产品ML氨基复合材料、苯酐、二辛酯和甲醛毛利率分别为25.34%、-0.10%、0.17%和-46.66%,除公司核心产品ML氨基复合材料外,其余产品毛利率都较低甚至出现亏损。近年来,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化工原材料行业的增速放缓对公司相对单一的业务模式提出了挑战。公司前期已经投入建设太阳能模块项目工程,有望拓宽公司的业务模式,但如果公司未能开发出新的盈利产品,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因业务模式单一而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公司近三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EBITDA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整体呈缓慢下降趋势。截至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40和1.25,速动比率分别为1.14、1.12和0.9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83、5.62和3.96。截至2012年6月末,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均较2011年末有所提高,分别为1.49、1.09和5.25。尽管公司2012年上半年有关偿债能力指标有所提高,若未来境内外市场未能好转,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则公司经营业绩将持续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偿债能力,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则可能进一步下降。
六、受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本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54.50万元、13,157.05万元、31,310.60万元和-11,281.98万元,波动较大。若本公司由于未能及时结算以及业绩下滑而使得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波动,则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公司氨基复合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甲醇、尿素和木浆,增塑剂产品的原料主要为苯酐和辛醇,均属于石化产品。近两年,石化产品的价格随着原油价格的上涨整体呈增长趋势,进入2012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下跌及下游苯酐市场的持续低迷,石化产品的价格有所回落。未来石油价格的走势具有不确定性,若未来石油价格上涨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原材料成本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榕泰化工产业基地项目为公司建设的可用于生产苯酐、增塑剂和氨基复合材料的项目工程,选址于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由于靠近建设中的潮汕国际机场,因此政府将基地所在区域调整为物流商贸区域,同时由于该址周围居民点较多,基地部分地块不再满足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和化工基地选址原则,需进行搬迁。因此,公司于2008年开始停建该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决定将化工产业基地中的苯酐、增塑剂项目予以整体搬迁,并对“揭阳市榕泰化工产业基地”进行了重新选址,搬迁后新址位于揭东县地都镇,即将现有的化工产业基地搬迁至新化工基地。公司新化工基地预计于2012年底全部建成,目前公司正抓紧进行苯酐、增塑剂和氨基复合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搬迁准备工作。由于截至目前相关生产设备尚未出现技术上的更新换代,因此公司按照可预计的拆建损失足额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95万元。若未来搬迁进度放缓,且相关生产设备出现了技术更替,则可能导致公司该部分闲置资产出现进一步的减值迹象,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
九、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前两大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和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分别质押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00股和60,0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由于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具对本公司存在共同控制关系,若未来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出现经营不善,并出现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则可能出现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被迫裁决并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进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次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在本期债券评级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被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被评对象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十四、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公开披露了2012年第三季度季报,根据201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本公司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公司2012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本企业、发行人或广东榕泰 | 指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6号”文核准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签订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
承销团协议 | 指 | 由主承销商与每一承销团其他成员签订的各承销商之间有关本次发行及交易流通的若干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本期债券承销团协议,以及主承销商与每一承销团其他成员签订的全部补充协议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期债券全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地划至发行人的指定账户;承销团各成员依据承销团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投资人、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 | 指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指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新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6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 |
最近三年、近三年 | 指 |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榕泰瓷具 | 指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
兴盛化工 | 指 |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
三泰化工 | 指 | 揭阳市新三泰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三泰物流 | 指 | 揭阳市三泰商贸物流城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榕丰塑胶 | 指 | 揭阳市榕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榕城仿瓷 | 指 | 揭阳市榕城仿瓷材料有限公司 |
氨基复合材料/氨基塑料 | 指 | 一种热固性塑料,化学名称为“高聚氨基复合物”,又称仿瓷材料、密胺塑料,是以三聚氰胺和甲醛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木浆纤维素填料以及着色剂等辅助材料制成,外观和手感如瓷器,无毒无味,耐酸耐碱,表面硬度和抗冲击强度都比较高 |
ML氨基复合材料/ML复合新材料 | 指 | 发行人在氨基复合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原料配方,加入助料M和助料L而开发出的新一代树酯基功能复合新材料,化学名称“高聚氨基复合物”,为氨基复合材料升级换代产品 |
甲醛 | 指 | 一种化工原料,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用作农药和消毒剂,也用于制造酚醛树酯、脲醛树酯等,ML氨基复合材料的生产原料之一,发行人使用的是其37%水溶液 |
甲醇 | 指 | 一种化工原料,俗称木精,无色易挥发和易燃的液体,用于制造甲醛和农药,为发行人甲醛项目的主要生产原料 |
苯酐 | 指 | 邻苯二甲酸酐,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塑料增塑剂、醇酸树酯、染料、不饱和树酯以及某些医药和农药,为发行人增塑剂的主要生产原料 |
增塑剂 | 指 | 添加到聚合物体系中能使聚合物体系的可塑性增加的物质,发行人主要生产的增塑剂品种为DOP |
缩聚反应 | 指 | 一种或几种含有两个以上官能团的单体化合物同时析出低分子副产物(如水、氯化氢等)的过程 |
捏合 | 指 | 利用机械搅拌使粘性、糊状或塑料性物料均匀混合的操作 |
二辛酯/DOP | 指 | 又名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简称DOP,是通用型增塑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酯的加工、还可用于化地树酯、醋酸树酯、ABS树酯及橡胶等高聚物的加工,也可用于造漆、染料、分散剂等、DOP增塑的PVC材料(成份为聚氯乙烯)可用于制造人造革、农用薄膜、包装材料、电缆等 |
PVC | 指 | 聚氯乙烯 |
DBP | 指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DINP | 指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
乌洛托品 | 指 | 又名六亚甲基四胺,主要用作树酯和塑料的固化剂、氨基塑料的催化剂和发泡剂、橡胶硫化的促进剂(促进剂H)、纺织品的防缩剂等。 |
聚丙烯 | 指 | 英文名称为polypropylene(PP),由于耐热、耐腐蚀,制品可用蒸汽消毒等优点,适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耐腐蚀零件、绝缘零件和食具。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RONGTAI INDUSTRY CO.,LTD
英文简称:GUANGDONG RONGTAI
法定代表人:杨宝生(曾用名为杨铁生。2012年12月30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宝生担任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股票代码:600589
注册资本:60,173.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邮政编码:522000
联系电话:0663-8676616
传真:0663-867689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03012
税务登记证号:445202617431652
互联网网址:http:// www.rongtai.com.cn
电子邮箱:guangdongrongtai@yahoo.cn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氨基塑料及制品,氨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甲醛溶液、六亚甲基四胺、邻苯二甲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由该企业车队经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2年6月28日,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2]148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总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50亿元,一次发行。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总额的比例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在进行网上网下回拨后,认购不足7.5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种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1月24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月24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1月24日至2016年1月23日。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认购金额不足7.5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5%。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将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3年1月22日。
发行首日:2013年1月24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3年1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28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生
联系人:徐罗旭
联系电话:0663-8676616
传真:0663-867689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项目主办人:段涛、黄宇昌、姜天坊
项目组人员:吴昱、徐礼兵、龙凌、杨芳、蔡薇
联系电话:010-60833523、60833532、60833507
传真:010-60833504
(三)分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傅璇、马鲁阳
联系电话:021-33762394、010-88026768
传真:010-88027190
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大通证券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蒲茜
联系电话:010-58207419
传真:010-58207476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
联系电话:010-88085136
传真:010-88085135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杜亚卿、杨洁、张涛、祁齐
联系电话:010-66299509、66299521、66299587、0755-22621508
传真:010-66299589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郭严
联系电话:010-85130466
传真:010-85130542
(四)发行人律师: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林泰松
经办律师:叶伟明、汪玎
联系电话:020-38219668
传真:020-38219766
(五)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冯琨琮、陈昭
联系电话:020-83859808
传真:020-83800977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评级人员:张兆新、张连娜
联系电话:010-52026885
传真:010-52026882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段涛、黄宇昌、姜天坊
电话:010-60833523、60833532、60833507
传真:010-60833504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92300001690
汇入行地点:北京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王迪彬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该评级报告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基本观点如下:
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发行人作为国内氨基复合材料龙头生产企业,在国内氨基复合材料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行业领先,整体竞争实力较强。但联合评级也注意到宏观经济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对较为单一,面临着一定的市场替代风险。
发行人具有稳定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主导产品氨基复合材料一直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发行人资产规模中等,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尚可,现金流情况正常,目前债务负担不重,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未来随着发行人的化工基地的建成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投产,公司业务多元化格局将会初步形成,整体抗风险能力将有所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优势
1、公司是国内氨基复合材料的龙头生产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整体竞争实力较强。
2、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完善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渠道,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良好。
3、公司具有氨基复合材料生产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生产工艺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4、公司对氨基复合材料的下游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有效转移生产中原料涨价风险,成本传导顺畅。
5、未来随着公司的化工基地的逐步建成和太阳能电池产品的投产,公司或将会有较好发展。
关注
1、公司氨基复合材料及增塑剂产品的原料均为石化产品,石油价格的上涨使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原料成本压力。
2、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相对较为单一,面临着一定的市场替代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广东榕泰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二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广东榕泰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广东榕泰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广东榕泰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广东榕泰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广东榕泰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广东榕泰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广东榕泰、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亿元,其中尚余授信额度约6.25亿元(含受限额度8,00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人民币7.50亿元,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账面余额为7.5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7.80%,未超过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合计的40.0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2年 6月30日 | 2011年 12月31日 | 2010年 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1.49 | 1.25 | 1.40 | 1.45 |
速动比率(倍) | 1.09 | 0.95 | 1.12 | 1.1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3.33 | 37.34 | 37.55 | 36.4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2.55 | 36.61 | 36.82 | 35.8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9 | 3.14 | 3.03 | 2.84 |
项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59 | 3.23 | 3.98 | 4.24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60 | 3.68 | 4.86 | 4.16 |
息税前利润(万元) | 13,413.49 | 14,396.74 | 18,946.90 | 16,566.56 |
EBITDA利息倍数(倍) | 5.25 | 3.96 | 5.62 | 4.83 |
利息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9 | 0.52 | 0.22 | -0.1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7 | 0.18 | 0.08 | 0.23 |
以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14 | 0.22 | 0.19 |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14 | 0.21 | 0.20 |
以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0 | 4.56 | 7.39 | 7.61 |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 | 4.58 | 7.27 | 7.74 |
*注:2012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项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扣除。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RONGTAI INDUSTRY CO.,LTD
英文简称:GUANGDONG RONGTAI
法定代表人:杨宝生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股票代码:600589
注册资本:60,173.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1号
邮政编码:522000
联系电话:0663-8676616
传真:0663-867689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03012
税务登记证号:445202617431652
互联网网址:http://www.rongtai.com.cn
电子邮箱:guangdongrongtai@yahoo.cn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氨基塑料及制品,氨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甲醛溶液、六亚甲基四胺、邻苯二甲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由该企业车队经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1997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683号文和广东省体改委[1997]133号文批准,由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广东榕泰制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揭阳市鸿凯贸易发展公司和揭阳市益科电子器材公司等五家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1997年12月25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001年5月28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3号文的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发行股价9.9元/股),并于2001年6月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000万元。2001年6月12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广东榕泰”,证券代码“600589”)。
(下转A14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