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3-0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3-002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投资概述
2012年8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决定,出资参与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仑创元”),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
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昆仑创元增加投资,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2年8月14日设立,经营场所:义乌市稠佛路5号4幢201室,经营期限:六年,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昆仑创元投资目标为:认购境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相应股票收益权等权益,或对拟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
(一)各合伙人基本情况
1、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西湖区天目山路398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韩华龙,注册资本:100万,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2、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289号。法定代表人:闻掌华,注册资本:137127.9254万元,经营范围为:旅游业开发;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不含危化品);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文骏,注册资本:40554.9248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马杜霉素、阿维菌素、伊维菌素、迪克拉苏、盐霉素兽药、农药原料药及制品,相关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兽药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 年11 月7 日),肥料生产、热电联供(均凭有关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医药及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凭外经贸部批准文件)。(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法定代表人:阮伟祥,注册资本:146841.5930万元,经营范围: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5、德清隆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德清县新市镇塔园路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志昌,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C楼502室,法定代表人:胡征宇,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7、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住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A楼14层,法定代表人:周卫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开发和经营;法律咨询等业务。
(二)目前, 昆仑创元协议认缴资金总额39412.8333万元,各合伙人协议认缴资金额分别为:
各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03.0958 |
德清隆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16.4542 |
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73.2833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20 |
合 计 | 39412.8333 |
昆仑创元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为有限合伙人。
三、《合伙协议》主要条款摘要:
(一)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管理费用:有限合伙企业在其经营期间应按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合伙企业资产的2%每年的标准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三) 收益分配原则
1、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来自于项目投资的可分配资金不再用于项目投资。
2、基金因项目投资取得的可分配现金,在满足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的前提下,本有限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10%/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在保障有限合伙人能够实现年化收益率10%/年的预期基本收益的前提下,对于超出实际出资额部分收益款项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20%,剩余80%的收益由有限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若合伙企业成立后,全体合伙人同意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则在该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入伙之日前有限合伙企业已完成或实施的投资项目,在原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原有协议或决议分配,该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入伙之日后有限合伙企业完成投资的投资项目,在所有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合伙人之间根据相关协议或决议进行分配。
四、投资风险分析
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变化及资本市场的波动,将可能会给公司此项投资带来不确定因素。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3、浙江昆仑创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