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的公告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3年1月29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个基金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1月30日,首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3年1月29日,即本次份额折算日为2013年1月29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长城久兆”,交易代码:162010)和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简称“久兆稳健”,交易代码:15005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本基金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后,久兆稳健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长城久兆份额分配给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长城久兆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十份长城久兆份额将按四份久兆稳健份额获得新增长城久兆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长城久兆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长城久兆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长城久兆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长城久兆份额的分配。
经过定期份额折算,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净值相应进行调整。定期份额折算前后,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未发生变化,久兆稳健份额和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配比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折算所产生的场内长城久兆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
(一)长城久兆份额
■
长城久兆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长城久兆份额数■
■=■+长城久兆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长城久兆份额数
=■
其中,■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前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后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前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前长城久兆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长城久兆份额数;■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后长城久兆份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长城久兆份额数。
长城久兆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长城久兆份额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场内长城久兆份额折算保留至整数(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二)久兆稳健份额
■
■
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数■
■
其中,■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前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后久兆稳健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后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净值;■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前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久兆稳健份额数;■表示定期份额折算后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久兆稳健份额数。
久兆稳健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长城久兆份额的份额数折算保留至整数(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三)久兆积极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久兆稳健份额和久兆积极份额的份额配比在定期份额折算前后始终保持4:6的比例不变。
(四)举例
假设2013年1月29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长城久兆、久兆稳健、久兆积极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0.831元、1.058元、0.680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0000份长城久兆场外、长城久兆场内、久兆稳健、久兆积极的份额,则: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
长城久兆的基金份额净值=0.831000000-0.4×(1.058000000-1.000)=0.808元
久兆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久兆积极的基金份额净值=0.680元
投资者A新增的长城久兆份额数=[0.4×(1.058000000-1.000)×10000]/0.808=287.13份(场外长城久兆份额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B新增的长城久兆份额数=[0.4×(1.058000000-1.000)×10000]/0.808=287份(场内长城久兆份额折算保留至整数,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C新增的长城久兆份额数=[(1.058000000-1.000)×10000]/0.808=717份(场内长城久兆份额折算保留至整数,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即基金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者A将持有长城久兆场外份额10287.13份、投资者B将持有长城久兆场内份额10287份、投资者C将持有久兆稳健份额10000份及长城久兆场内份额717份、投资者D仍持有久兆积极份额10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3年1月29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久兆稳健、久兆积极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基金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久兆稳健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基金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31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久兆稳健于当日上午10:30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31日久兆稳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30日的久兆稳健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久兆稳健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一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31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31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1、由于久兆稳健新增份额折算成长城久兆的场内份额数和长城久兆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久兆稳健或长城久兆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长城久兆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2、本基金原久兆稳健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久兆稳健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长城久兆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68-666(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长城基金关于久兆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
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于2013年1月29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长城久兆”,交易代码:162010)和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简称“久兆稳健”,交易代码:15005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1月31日久兆稳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3年1月30日的久兆稳健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久兆稳健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一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31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3年1月31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1年。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的申请。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基金名称 | 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岁岁金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20001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8号文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2年12月20日 至 2013年1月18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月22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5,021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570,950,976.67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46,467.2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70,950,976.67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46,467.22 | |
合计 | 571,097,443.89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997.28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