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总部大楼项目开发主体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增资14,045.67万元,自有资金增资5,954.33万元。上述增资额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的19,000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达到21,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与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装饰”)自然人股东杨先蓉、杨波、杨先玉、杨先慧、杨先富、邹永中、张罡(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向恒基装饰同比例增资2,0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恒基装饰注册资本将由1,060万元增加至3,060万元,公司和7位自然人股东对恒基装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分别为60%和4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对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总部大楼项目开发主体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继续增资20,000万元,其中剩余超募资金增资14,045.67万元,自有资金增资5,954.33万元。上述增资额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的19,000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产业投资的注册资本将达到21,000万元。
2、本次增资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13年1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亚厦产业投资成立于2012年3月14日,住所为杭州市转塘街道江口218号5009室,法定代表人丁欣欣,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亚厦产业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尚在筹建期,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05)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2-007),公司竞拍取得杭政储[2011]68号地块,成交总价为38,058万元,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4,045.67万元)和自有资金支付投标保证金和土地款,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大楼项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杭政储[2011]68号地块部分土地款,截至公告日止可用于支付土地款的剩余超募资金为14,045.67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增资20,000万元,其中剩余超募资金增资14,045.67万元,自有资金增资5,954.33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亚厦产业投资承担着公司未来集管理、经营、生产和研发功能于一体的总部大楼项目建设任务,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支付杭政储[2011]68号地块的剩余土地款,该土地款总额为38,058万元,公司已支付19,029万元。增资完成后,有助于进一步加快该总部大楼项目建设,满足未来公司办公场所的需要,同时对提升企业形象、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研发实力,吸引高端人才有着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75 股票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装饰”)业务的发展,增强其承揽工程合同的能力,公司拟与恒基装饰自然人股东杨先蓉、杨波、杨先玉、杨先慧、杨先富、邹永中、张罡(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向恒基装饰同比例增资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对恒基装饰进行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恒基装饰注册资本将由1,060万元增加至3,060万元,公司和7位自然人股东对恒基装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分别为60%和40%。
2、本次增资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13年1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恒基装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6日,注册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2号,法定代表人杨先蓉,注册资本1,06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生产、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恒基装饰总资产4,757.27万元、净资产1,840.92万元,2011年恒基装饰购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400.96万元,净利润为1,073.69万元。截止2012年11月30日,恒基装饰总资产6,908.13万元、净资产2,400.36万元,2012年1-11月恒基装饰实现营业收入为6,908.13万元,净利润为559.44万元(注:2011年数据经审计,2012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恒基装饰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向恒基装饰同比例增资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200万元,自然人股东以现金方式增资8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恒基装饰注册资本将由1,060万元增加至3,060万元,公司和7位自然人股东对恒基装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分别为60%和40%。增资前后,恒基装饰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增资前 | 增资额 | 增资后 | |||
股 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636 | 60% | 1,200 | 1,836 | 60% |
杨先蓉 | 226.84 | 21.4% | 428 | 654.84 | 21.4% |
杨波 | 46.64 | 4.4% | 88 | 134.64 | 4.4% |
杨先玉 | 42.4 | 4% | 80 | 122.4 | 4% |
杨先慧 | 40.28 | 3.8% | 76 | 116.28 | 3.8% |
杨先富 | 25.44 | 2.4% | 48 | 73.44 | 2.4% |
邹永中 | 21.2 | 2% | 40 | 61.2 | 2% |
张罡 | 21.2 | 2% | 40 | 61.2 | 2% |
合计 | 1,060 | 100% | 2,000 | 3,060 | 100% |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恒基装饰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一方面,增资直接增强恒基装饰的资金实力,为其业务扩张提供了更加充裕的资金保障,提升了其承接项目的合同规模和中高端市场业务承接实力,进而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维持了公司对恒基装饰的控股地位,保持公司在西部建筑装饰市场持续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核准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收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编号为A3104033068232。截至公告日,亚厦园林已拥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取得有利于亚厦园林进一步拓展施工业务领域,对市政项目的承接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