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1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本公司因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8日起实行了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沧州化工”变更为“*ST沧化”。 2008年2月4日,公司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8)京会兴审字第6-3号),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960,793,567.7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80,076,171.40元,股东权益为-21,092,164.1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从 2008年4月2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沧化”变更为“ST沧化”。
2007年12月21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了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2008年3月28日,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从2008 年 5月8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沧化”变更为“ST金化”。
因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3月3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金化”变更为“*ST金化”。 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京会兴审字第5-012号)。经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2,114,386.02元,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从2011年5月6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由“*ST 金化”变更为“ST 金化”。
2012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强化管理,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根据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0,674,314.08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14,647.4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864,729.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09,748,443.57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银行账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已于2013年1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月29日批准了公司的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30日继续停牌一天,于2013年1月31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金化”变更为“金牛化工”,股票代码“600722”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