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1,098.39元,母公司净利润 263,649,989.77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6,364,998.98元之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为240,416,178.31元。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47,99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1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3-003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11:30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0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2月7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登记地点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1005380-235 传真:021-51005370 联系人:李煜坤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 |||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