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98,344,512.90 | 7.78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0,014,000.00 | 1.58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0,014,000.00 | 1.58 | |
4 | 企业债券 | 1,329,707,058.90 | 105.24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0,231,000.00 | 3.18 |
6 | 中期票据 | 81,448,000.00 | 6.45 |
7 | 可转债 | 20,516,518.00 | 1.62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590,261,089.80 | 125.86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0107 | 21国债⑺ | 924,030 | 98,344,512.90 | 7.78 |
2 | 0980156 | 09温投债 | 800,000 | 82,664,000.00 | 6.54 |
3 | 1080088 | 10嘉建投债 | 800,000 | 78,184,000.00 | 6.19 |
4 | 122132 | 12鹏博债 | 500,000 | 51,750,000.00 | 4.10 |
5 | 0980159 | 09衡城投债 | 500,000 | 51,075,000.00 | 4.04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02,778.5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959,317.9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9,534,902.11 |
5 | 应收申购款 | 18,398,049.5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8,195,048.0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6 | 川投转债 | 20,516,518.00 | 1.62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①-③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②-④ | |
2010-6-22至2010-12-31 | 5.30% | -1.90% | 7.20% | 0.29% | 0.08% | 0.21% |
2011-1-1至2011-12-31 | -4.95% | 2.40% | -7.35% | 0.30% | 0.09% | 0.21% |
2012-1-1至2012-6-30 | 7.20% | 1.52% | 5.68% | 0.12% | 0.07% | 0.05% |
2012-1-1至2012-9-30 | 7.20% | 0.50% | 6.70% | 0.11% | 0.06% | 0.05% |
2010-6-22至2012-9-30 | 7.30% | 0.96% | 6.34% | 0.25% | 0.08% | 0.17% |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3) 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