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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01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02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20,500万元,扣除承销费2,410万元,募集资金118,090万元于1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万元。

    二、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3)第110ZA0122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4,921,219.73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金额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款65,981,800.002011年12月
    开工保证金5,000,000.002012年
    前期投入3,939,419.732012年
    合 计74,921,219.73-

    鉴于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3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同仁堂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74,921,219.73元的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予以审核,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由同仁堂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同仁堂以募集资金74,921,219.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3-003

    转债代码:110022 证券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