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证监局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原则,遵循“放得更开、管理更好”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证券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流程,有效促进了辖区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2012年底,山东辖区有1家证券公司,16家证券公司分公司,222家证券营业部,2家投资咨询公司及2家投资咨询公司分公司,辖区营业部资金账户共计508.25万户,股票账户共计838.40万户;交易额共计18880.15亿元,共实现利润总额7.95亿元。
山东证监局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新规定以及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各项措施,及时调整监管思路和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核机制,支持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一是针对证监会不对新设营业部进行开业前现场验收的规定,在证券公司因新设分支机构事项与之沟通时,采取预先提示的方式,提醒证券公司注意合规管理、信息技术、消防安全等方面事项,引导和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在辖区设立营业网点,优化辖区营业部结构和布局;新设营业部开业一段时间后及时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信息技术及重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同时加强对新设营业部的非现场检查。二是加大对证券公司创新业务支持力度,例如对于调整为备案的营业部迁址事项等许可事项,经纪人、投资咨询等备案事项,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耐心解答监管对象对政策调整后各项工作的疑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行政学科服务和培育功能。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批准任职资格前的测试试题库,涵盖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期货业务的法规规定及证券基础知识,题目随机抽取,引导、督促申请人更加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全年共审核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行政许可事项34件,接收8名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备案并出具无异议函,并对新任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规范运作第一课谈话。审核10家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同城迁址、6项证券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申请事项;对6家迁址证券营业部、7家新设分公司和2家迁址分公司进行开业验收。此外,对齐鲁证券拟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书;审阅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备案材料114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依法、合规、按时完成审核,同时在CISP系统全面记录和反映审核工作过程,实现了系统留痕、动态监督和信息共享,并按时在山东证监局外网及CISP系统予以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