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3-00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3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号为P(2012)2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2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2012年12月24日参与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编号为P(2012)25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近期,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所在位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三环线以西
2、土地面积:159964.52平方米
3、使用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4、土地用途:商务用地、居住用地
5、规划指标要求:商务用地容积率不超过3.5,居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2.5;建筑密度:商务用地不大于45%,居住用地不大于25.0%;绿地率:商务用地不小于20%,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0%。
6、成交价及资金来源:成交价为人民币49,35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前期作为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剩余部分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自筹。
公司此次投资是以取得自用房产为目的,不参与新设项目公司的经营,也不参与新设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已履行的程序
此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已经公司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交易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新设项目公司将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