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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3-00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修订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0月11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以下简称“原债券发行议案”),其内容包括批准中联重科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以下简称“债券”),并由中联重科为债券提供担保,同时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与境外子公司处理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如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及是否分期发行等)。

    根据原债券发行议案和授权事项,中联重科已通过其境外子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发行了2017年到期的4亿美元优先债券,及于2012年12月20日发行了2022年到期的6亿美元优先债券。

    为更好满足本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长期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公司拟对原债券发行议案作适当修订,修订内容如下:原债券发行方案中的发债期限为“不超过10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对债券市场环境分析确定”,现拟修订为“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对债券市场环境分析确定”。

    原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包括发债主体、发债币种、发债额度、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发债担保方式、发行对象、融资用途、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上市地点及授权事宜)均保持不变。上述经修订的债券发行方案简称为“经修订之债券发行方案”。

    经修订之债券发行方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方可进行。经修订之债券发行方案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与经修订之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授权事项的期限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发行债券而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于2012年3月25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3-00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3年 3月25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5日13: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8日

    (三)现场股东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2013年3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的境外H股股东另行通知。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修订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获得出席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13

    联系电话:0731-88788432

    传  真:0731-88923904

    联系人: 朱亮苏   胡昊

    (三)登记时间:

    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31-88788432

    传  真: 0731-88923904

    联系人:朱亮苏  胡昊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1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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