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控制人被动触发要约收购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阮奇
历经近两年,康强电子好不容易实施完成的非公开发行,却因两大认购方中途退出,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被增长”而触发要约收购。
康强电子今日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2月6日结束,以每股7.73元的发行价格共计发行了1200万股,其中郑康定认购570万股、任伟达认购630万股。这与公司此前定增方案中发行数量相比已有大幅“缩水”。
根据公司2011年11月29日发布的修订版定增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00万股,发行价格确定为7.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1亿元。 其中宁波汇峰投资认购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52.63%;任颂柳认购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26.32%;任伟达认购63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11.05%,公司董事长郑康定认购57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10%。
但由于宁波汇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颂柳未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定增的最终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导致宁波普利赛思、宁波司麦司和郑康定分别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9.721%、8.520%和2.764%,合计持有康强电子31.01%股权,触发了要约收购的义务。
具体看,本次定增前,宁波普利赛思和宁波司麦司分别是康强电子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20.94%和9.05%的股权,合计持有康强电子29.99%股权,为康强电子控股股东。而郑康定夫妇作为宁波普利赛思和宁波司麦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康强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定增后,郑康定直接持有康强电子570万股,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普利赛思和宁波司麦司分别持有康强电子4066.44万股、1756.896万股股票,合计持有康强电子的股权比例为31.01%。
公告称,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于本次发行前后,康强电子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没有发生改变,郑康定及宁波普利赛思、宁波司麦司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康强电子于2013年2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郑康定及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康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谓是一波三折。2011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定向增发预案,拟以不低于11.09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对象发行不超过5700万股,募集约6.32亿资金投向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式LED框架生产线(一期)两项目。其中郑康定拟认购不低于其中5%股份即285万股。
时隔半年,为确保定向增发顺利进行,2011年11月,康强电子对增发方案进行了重大变更,不仅募资规模和增发价格大幅改动,而且董事长掏腰包认购股份数量增至570万股,增发对象也予以了锁定。修订后的新方案增发价格相当于打了近七折,募资上限相应下调了1.91亿元。不过,上述两大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额未变。
尽管董事长“力挺”到底,但另两名认购对象并不“买账”选择了中途跑路。有意思的是,宁波汇峰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任奇峰与任颂柳为夫妻关系;任伟达是任奇峰之姑表兄弟,并任宁波汇峰投资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