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颜剑 ○编辑 枫林
为改善金融服务的均等化,上海银监局正积极推动社区性银行建设,探索社区金融服务监管和社区性银行监管模式。记者获悉,近日,该局下发了《关于鼓励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社区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业内人士称,社区银行的概念实际上来自于美国,但在我国的社区银行发展过程中尚存一些疑问。“实际上很多银行希望社区银行是持牌制的,甚至是法人制的,这样它们就多了一块牌照。”但监管机构则更倾向于银行在开展这块业务之时先做社区支行,“就是设立专门服务于社区的网点”,但如此一来,银行的积极性则打了折扣。
《指导意见》要求上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升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努力建设 “受人尊敬的银行”。
《指导意见》强调,在沪中小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走差异化和特色化道路,积极探索社区性银行的经营模式。在沪各村镇银行要坚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发展的市场定位,成为专门开展郊区(县)社区金融服务的社区性银行。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金融服务不足的城乡社区和新辟的大型居住区增设营业网点,新设或调整部分分支机构作为社区金融服务网点。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在该市大型居住社区增设服务网点的要求,上海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已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尝试设立了社区支行,上海农商银行还开设了百家金融便利店,其他在沪商业银行也积极跟进,2012年全市净增商业银行支行134家。
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称,下一步,该局将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指导意见》,加强社区金融服务、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总结辖内机构的良好做法,积极推动社区性银行建设,探索社区金融服务监管和社区性银行监管模式,丰富沪上银行社区金融服务内容,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