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金余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788,566,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四)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六)关于停止公司H股发行的议案
同意股数788,566,1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王丽丽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获悉,永泰控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54,838,71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2,258,984股,限售流通股132,579,726股)于2013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时,永泰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7,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2,250,000股,限售流通股124,7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2%,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2月19日。
截至公告日,永泰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质押登记的本公司股份共计705,921,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