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04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即将于2013年3月15日到期,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希英、王晓梅、覃事彪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即将于2013年3月15日到期,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决议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13年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3-0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中的第一、第二项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金瑞科技 股票代码:600390 编号:临2013-005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 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66号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楼六楼七会议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 |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是 |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2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5日,截止2013 年3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嘉宾。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66号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66号
联 系 人:李淼、钟瑜
联系电话:0731—88657382 0731—88657300
传 真:0731—88711158
邮政编码:410012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一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
| 序号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 738390 | 金瑞投票 | 2 | A股股东 | |||
2、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0 |
3、表决意见
| 议案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股 | |
| 反对 | 2股 | |
| 弃权 | 3股 |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3年3月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39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9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9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9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9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报备文件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