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3-007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康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4人,董事张志明委托董事陈志宏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暨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典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暨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康典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康典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志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何志光回避表决。
同意聘任黄萍先生、刘亦工先生以及陈国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其中,陈国钢先生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
同意聘任岳然先生、龚兴峰先生、苑超军先生、孙玉淳先生、朱迎先生、张永权先生、唐庚荣先生、李源先生、陈正阳先生以及于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其中,岳然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龚兴峰先生兼任公司总精算师,朱迎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首席风险官(暨合规负责人),张永权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信息技术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前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任职资格。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1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公司执行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以下人员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康典先生、何志光先生、黄萍先生、刘亦工先生、陈国钢先生、岳然先生、龚兴峰先生、苑超军先生、孙玉淳先生、朱迎先生、张永权先生、唐庚荣先生、李源先生、陈正阳先生以及于志刚先生。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何志光先生担任资产负债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运营与信息管理委员会主任。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何志光回避表决。
同意黄萍先生担任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国钢先生担任财务与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岳然先生担任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朱迎先生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本公告附件2。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2日
附件1: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唐庚荣,52岁,中国国籍
唐庚荣先生自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区域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自2001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唐先生于2007年3月至2010年4月历任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主任、风险管控中心主任、银保业务总监等职,于2002年3月至2007年2月担任湖南分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担任湖南分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在此之前,唐先生于2001年6月至2001年11月担任太平洋保险公司长沙分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4月至2001年5月担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副厅级),1992年7月至1999年3月历任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税政处兼法规处处长、收费局局长(副厅级)兼综合计划处处长,1989年7月至1992年6月担任湖南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5年5月至1989年6月担任湖南东安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1983年7月至1985年4月任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师。唐先生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于1983年获得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获得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李源,50岁,中国国籍
李源先生自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区域总监兼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自2001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以来,李先生于2001年10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总经理,于2010年1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总公司销售管理中心主任兼广东分公司高级总经理、个人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业务部总经理、银保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在此之前,李先生于1998年12月至2001年9月担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营业区、代理部经理,于1993年4月至1998年11月担任中国人保湖南常德分公司部门经理,于1983年5月至1993年3月担任中国人保湖南石门分公司业务科科长,于1981年11月至1983年4月担任湖南石门商业局办公室主任。李源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于1989年毕业于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保险企业管理专业,并于2010年获得中山大学EMBA专业硕士学位。
陈正阳,41岁,中国国籍
陈正阳先生自201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总监。在加入本公司之前,陈先生曾于2005年2月至2010年4月任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负责人,于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历任太平人寿团险运营部、企业年金部、团险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于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担任平安人寿总部团险产品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于1996年3月至2000年1月担任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闵行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助理。陈先生拥有北美准精算师及寿险管理师职称,于1993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与材料科学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硕士学位。
于志刚,48岁,中国国籍
于志刚先生自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银保业务总监。自1997年4月加入本公司以来,于先生于1997年4月至2007年2月历任企划调研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综合保障中心行政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企划部总经理等职,于2007年3月至2010年4月历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高级总经理,于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于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总公司区域总监兼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在此之前,于先生于1986年8月至1997年3月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厅秘书处员工、副处长。于先生拥有中级编辑师职称,于1986年获得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于1998年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课程,并于2010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专业硕士学位。
附件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阅《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暨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暨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阅《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CAMPBELL Robert David、陈宪平、王聿中、
张宏新、赵华、FONG Chung Mark(方中)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