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3-01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刊登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558号武汉新华诺富特大饭店三层武昌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六、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高管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2013年度获取经营性土地及项目等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2013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1.1选举夏 进先生为董事
14.1.2选举许晓明先生为董事
14.1.3选举许建辉先生为董事
14.1.4选举王昌文先生为董事
14.1.5选举高秋洪先生为董事
14.1.6选举秦普高先生为董事
14.1.7选举郑克强先生为董事
14.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1选举周绍朋先生为独立董事
14.2.2选举刘红霞女士为独立董事
14.2.3选举梅顺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14.2.4选举张天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1选举高泽雄先生为监事
15.2选举涂晓莉女士为监事
16、审议《关于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议案14、议案15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有关议案相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3月1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387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洪
电话:027-83988055传真:027-8398805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7 | 关于公司2012年度高管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 |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2013年度获取经营性土地及项目等事项的议案 | |||
10 | 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 |||
12 |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2013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4 | 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4.1 |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7= 票 |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或打√) | |||
14.1.1 | 选举夏 进先生为董事 | |||
14.1.2 | 选举许晓明先生为董事 | |||
14.1.3 | 选举许建辉先生为董事 | |||
14.1.4 | 选举王昌文先生为董事 | |||
14.1.5 | 选举高秋洪先生为董事 | |||
14.1.6 | 选举秦普高先生为董事 | |||
14.1.7 | 选举郑克强先生为董事 | |||
14.2 |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4= 票 |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或打√) | |||
14.2.1 | 选举周绍朋先生为独立董事 | |||
14.2.2 | 选举刘红霞女士为独立董事 | |||
14.2.3 | 选举梅顺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 |||
14.2.4 | 选举张天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 |||
15 | 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 ||||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同意票数(或打√) | |||
15.1 | 选举高泽雄先生为监事 | |||
15.2 | 选举涂晓莉女士为监事 | |||
16 | 审议《关于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说明:
1、对于第14、15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7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其他议案,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