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5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伟波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陇”)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可循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编号: 2012 年沪中普授字0162号)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2月7日止,可续签。根据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要求,由公司对上海西陇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2年沪中普保字0162 号),为上海西陇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西陇化工:为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详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要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西陇化工: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海西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2011年12月31日,上海西陇资产总额142,655,866.92元, 净资产17,955,734.33元。2012年6月30日,上海西陇实现营业收入238,004,270.55元,净利润1,998,801.43元。
因上海西陇业务快速增长,需扩大经营规模。根据上海西陇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西陇增加注册资本1 8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上海西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2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6个月期限延长至12个月。
根据新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变更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西陇化工: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6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2月25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2年沪中普保字0162 号),为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陇”)向债权人申请的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有权机关审议批准后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4月20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299号339室
4、注册资本:200万
5、法定代表人:黄伟鹏
6、主营业务: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
2011年12月31日,上海西陇资产总额142,655,866.92元,负债总额124,700,132.59元, 净资产17,955,734.33元,资产负债率为87.41%。
2012年9月30日,上海西陇资产总额201,727,780.42元,负债总额185,682,695.74元,净资产16,045,084.68元,资产负债率92.05%。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西陇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利用银行授信的资金优势,可以缓解因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公司为上海西陇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此次担保事项在实质上不会对公司追加额外的风险和责任。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程序合法。故,同意对上海西陇申请的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人民币157,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657,670.65的比例为15.66%。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54, 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7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 2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1年5月1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711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0 元/股,用于5万吨/年PCB用化学试剂项目、1万吨/年超净高纯试剂技术产业化生产项目、高端化学试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建设。截至 2011 年 5 月 30 日止,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573,630.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26,369.44 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26,583.2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57 号《验资报告》。
二、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04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3,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高端化学试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使用 1,5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高端化学试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等值 300 万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构建海外销售网络及海外市场开拓。
3、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湖北杜克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目标公司湖北杜克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
综上,截止2013年1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12,412.58 万元(含截止2013 年1月 31日存放在银行专户所产生的利息),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三、本次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因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业务增加,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技改以及研发设备采购力度加大,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数量明显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呈短缺态势。为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减少向银行贷款,节省利息支出,公司计划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改善流动资金状况,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460万元,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累计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没有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承诺事项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西陇化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
2、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2013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局面,改善流动资金状况,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正常运行,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且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节省了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8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10时在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出席、列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牟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局面,改善流动资金状况,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正常运行,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9
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伟波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下午15:00至2013年3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人员:
(1)截止 2013 年 3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列席人员:
(1)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于2013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3年3月11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64
联 系 人:邬军晖 罗世旺 莫娇
联系电话:(0754)82481503
联系传真:(0754)8249312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4
2、投票简称:西陇投票
3、投票时间:2013 年 3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西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二项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七、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化工”)股份_________股。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陇化工2013年3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三项议案 | |||
议案一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使用7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议案三 |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___月___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