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3-01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余额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60%,并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额度为准;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内,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期限和发行时间;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根据债券市场状况,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申请、发行等具体事宜;
(5)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吉林省内和省外共设立20家分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对现已有营业部资源的省份进行整合,在吉林省外设立12家分公司,具体包括:上海分公司、江苏分公司、浙江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湖北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山东分公司、青岛分公司。
(2)公司在吉林省内设立8家分公司。具体包括:延边分公司、四平分公司、白山分公司、松原分公司、白城分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通化分公司、辽源分公司。
为顺利完成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分公司的申报、筹建等相关事宜。
设立分公司及确定经营业务范围尚需监管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3-0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7日(星期四)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13日上午9:00时
(五)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3月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洋 黄野秋
2.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 邮政编码:130021
4. 联系电话:(0431)85096806 85096807
5. 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13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〇”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东名称(签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