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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化呼唤新型财政体制 多管齐下培育地方财源
  • 财政扁平化任重道远
  • 非公公司监管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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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贾康:房产税有望成市县级财政收入可持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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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呼唤新型财政体制 多管齐下培育地方财源
    财政扁平化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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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扁平化任重道远
    2013-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龚维松

      

      “省直管县”作为财政部自2009年力推的财政改革中重要的一环,重在实现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扁平化,避免中央和省级对县级财政的拨款被市级所截留,一定程度上解决县级财政的缺钱问题,赋予县级更多的财政独立自主权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长期以来实行省直管县的浙江地区,以及湖北的仙桃、天门和潜江,一度成为省直管县的成功案例,其强劲的县域经济实力也曾令各界对省直管县充满了期待,希望该项改革能够大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潜力,以加速县域的城镇化进程。

      按照财政部2009年提出的计划,该项改革原本预计到2012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根据财政部统计,2010年全国共27个省份970个县推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而到2011年底省直管县数量增加到1080个。而据记者了解,大量地区仍未推行改革,省直管县距离全面完成仍有不少距离。

      事实上,许多地方财政官员并不讳言全面推行改革并不现实。其中省直管县后省级大幅增加的工作量,是阻碍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某北方省份财政厅厅长即对记者表示,省直管县对于浙江、江苏等属县相对较少的地区还行得通,而对于许多地域广袤的省份来说,对所有县财政都实行省直管,根本管不过来。

      而比起省级层次上单纯的管理能力上的限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市县间博弈则要隐晦得多,也是改革推进的最大阻力。

      专家对记者表示,根据财政实力的强弱不同,被赋予中心城市职能的地级市财政实力不一,事实上在现实中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市县关系,其中强市能带动弱县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可能限制强县县域经济潜力的进一步发挥,而对于弱市,则基本不具备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条件,反而可能出现市卡县、市刮县的问题。

      理论上,实施财政上的“省直管县”后,无论是哪种市县关系都能有效减少上述负面现象。但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强市对弱县”的关系中,实施省直管县后虽然减轻了市级财政扶贫压力,但弱县也可能失去来自强市的支持,财政的地区间均衡化功能被弱化。

      事实上,本该随着财政省直管县一齐推进的行政体制管理上的“强县放权”近年来正遭遇回潮,如河北、安徽等部分地区都出现了对县级进行全面收权,包括土地的审批、项目的放行等,相关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对此谢旭人已提出,未来还要继续在注意处理好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其他经济管理权限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对此专家表示,未来省直管县要继续推进,配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区划的调整都将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