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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2013-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3-00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2004年至2011年底累计亏损14,500万元,长期未能清收金狮俱乐部债权累计2,600余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且催收到期债权不力,导致本公司经营困难。本公司曾多次催促酒店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会审议解决相关事项,但酒店公司原董事会一直未能履行职责,召集召开酒店公司股东会;且酒店公司原董事会配合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工作的效果亦不理想。为配合推进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工作,本公司作为酒店公司的控股股东,依公司法于2013年2月17日召集召开并主持酒店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并授权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配合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开展清理自查和债权清收等工作,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即将与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工作对接。现将酒店公司有关会议决议情况公布如下:

      一、经依法提前15天通知,酒店公司于2013年2月17日上午10时在宝华海景大酒店28楼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与会股东代表三方,代表酒店公司100%股权,本次会议由授权代表刘飞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酒店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股东代表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免去昂健、苏晓萌、李丽娟、余前酒店公司董事职务,选举李维连任酒店公司董事。选举高松、刘飞(注:即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组长)担任酒店公司董事,与李维组成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授权刘飞尽快召集、主持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酒店公司新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免去张清酒店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选举马磊为酒店股东代表监事,与酒店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行使监事权利。

      3、修订酒店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

      4、授权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确定并授权一名酒店公司代表,配合酒店公司控股股东(注:即本公司)专门小组工作。酒店公司代表有权要求酒店公司各部门提供资料、信息或配合核查。酒店公司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酒店公司进行审计、法律调查,相关费用酒店公司承担。酒店公司代表有权以酒店公司名义对调查及工作交接过程中应承担责任的酒店公司人员采取法律行动。

      5、要求酒店公司在一周内完成新旧团队交接,任何阻碍工作交接的部门或个人将依公司规章予以处罚。授权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确定的酒店公司代表在必要时代表酒店公司废止现有全部或部分印章并刻制、备案新印章。

      6、要求酒店公司前任董事长昂健协助上述酒店公司代表于2月底前拟定可行的酒店公司到期债权清收方案,并尽快收回相关债权。

      7、授权张新红代表酒店公司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资料或依据工商机关要求修订资料。张新红根据工商机关要求修订文件而未实质性违反本决议内容的,同意其修订而无需再取得酒店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二、2013年2月17日,经酒店公司临时股东会选举并授权,刘飞召集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李维、高松,于同日召开酒店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刘飞为酒店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授权刘飞作为酒店公司代表办理酒店公司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本公司专门小组工作、办理工作交接、对酒店公司进行核查以及必要时废止酒店公司部分或全部印章并刻制、备案新印章。

      2、酒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暂时保持不变,待酒店董事会进一步决议后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本公司催收专门小组将及时公告有关催收工作进展情况。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6日